首页 > 新闻中心

江苏省燃气热力协会燃气管理专业委员会第十八次工作会议纪要 2011-11-15


    为了总结交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省各地燃气管理部门在贯彻执行条例中取得的经验和面临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经省住建厅城市建设管理处和省燃气热力协会秘书处同意,于2011年11月9日至10日在常州市召开江苏省燃气热力协会燃气管理专业委员会第十八次工作会议,江苏省住建厅城管处副调研员、省燃气热力协会秘书长周敏珍出席了会议并讲话。南京、徐州、扬州、无锡、苏州、南通、镇江、连云港、宿迁、常州等10个省辖市和所辖区县的燃气管理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11月8日晚召开了预备会,研究确定了本次会议的议程和相关事宜。11月9日会议正式开始,江苏省燃气热力协会副理事长、燃气管理专业委员会张兆福主任主持了会议。常州市燃气管理站张玲琴站长代表常州市住建局作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词。


    本次会议内容较多,但与会代表紧扣“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和谐发展”这个总的思路,紧密联系本地区在贯彻落实条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会议指出,《条例》的出台,为城镇燃气行业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认为,《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我省各地燃气行业管理部门通过举办《条例》宣贯培训班、法规讲座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掌握条例精神实质,把握条例核心内容,运用条例指导行业管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依法履行职责,注重安全宣传,督促企业履行燃气安全宣传法定义务。进一步规范了依法行政行为,增强了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会上,参会的10个城市和部分区县燃气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还结合本地区燃气行业的实际,有重点地分别交流了具有本地区特色的行业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有的单位还就下一步强化燃气行业依法监管提出了许多设想和思路,对与会代表起到了相互启发和借鉴作用。


    会上各燃气管理部门还交流了如何加强对特许经营企业和瓶装燃气供应站监管的经验和做法,并对如何解决冬季供需矛盾,确保供需平衡提出了很好的意见。会上住建厅城管处副调研员周敏珍认真解答了各地在行业管理中遇到的一些相关问题,并就如何做好今冬明春全省燃气管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会议强调,我省各地燃气管理部门在新的形式下,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转变观念,调整思路,创新思维,创新管理,紧密结合燃气建设、发展、管理的实际,围绕保障供气、安全用气、有序监管和文明服务的重点,注重公共管理理论、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专业知识的学习,强化燃气行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化行业监管,完善监管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违法施工、违法压占燃气设施行为,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燃气事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会议结束前,省燃气协会副理事长、燃气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兆福对本次会议作了总结性发言。


 与会代表认为,江苏省燃气热力协会燃气管理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为同行的工作交流和探讨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也为兄弟城市新老朋友的相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会议经协商,第十九次燃气管理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初定在无锡市召开。


    本次会议得到了常州弘扬燃气报警安防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对此与会代表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会议是燃气管理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开创以来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一次盛会,由于在常州市建设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与会代表对常州市建设局和常州市燃气管理处全体同志对本次会议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热诚服务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于常州